过了执行期限还能申请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3-04-29 14:05:03 来源: 法务网
一、

过了执行期限还能申请执行吗

过了执行期限一般不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资料图)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三、

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标签:

Copyright   2015-2022 时代创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联系邮箱: 514 676 113@qq.com